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多久生效
临海律师事务所
2025-04-22
法律分析: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时间存在两种情况。若双方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
(2)当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时,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此结论自作出时生效。
(4)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需严格按鉴定结论履行各自义务。
提醒: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要留意再次鉴定申请的15日时效,避免逾期无法申请。不同工伤情况对应的鉴定结论和待遇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时,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据此结论,为工伤职工办理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手续。
(二)若有一方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双方要按此最终结论履行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双方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之日生效。
2.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作出即生效。
3.生效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结论履行义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分两种情况,双方无异议时自作出之日生效;一方不服初次鉴定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生效结论是享受工伤待遇依据。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的生效规则保障了工伤认定的公平与效率。当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起生效,这样能及时让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而当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的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按此履行义务。如果大家在工伤鉴定及待遇方面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分不同情况。若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
2.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严格按结论履行义务。这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利益平衡,使工伤处理流程有序进行。
3.建议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时关注鉴定书情况,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双方应积极配合鉴定工作,按鉴定结论落实相关待遇和义务,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时间存在两种情况。若双方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
(2)当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时,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此结论自作出时生效。
(4)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需严格按鉴定结论履行各自义务。
提醒: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要留意再次鉴定申请的15日时效,避免逾期无法申请。不同工伤情况对应的鉴定结论和待遇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时,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依据此结论,为工伤职工办理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手续。
(二)若有一方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需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双方要按此最终结论履行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双方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之日生效。
2.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作出即生效。
3.生效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结论履行义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分两种情况,双方无异议时自作出之日生效;一方不服初次鉴定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生效结论是享受工伤待遇依据。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的生效规则保障了工伤认定的公平与效率。当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鉴定书自作出起生效,这样能及时让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而当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的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按此履行义务。如果大家在工伤鉴定及待遇方面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生效分不同情况。若双方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此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自作出时生效。
2.生效的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依据,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严格按结论履行义务。这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利益平衡,使工伤处理流程有序进行。
3.建议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时关注鉴定书情况,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双方应积极配合鉴定工作,按鉴定结论落实相关待遇和义务,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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