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怎么规定
临海律师事务所
2025-04-20
结论:
债务承担分免责和并存两种。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新债务人担责;并存债务承担中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免责需债权人同意,并存需通知债权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免责的债务承担里,原债务人退出,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新债务人还能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任选其一要求履行债务。同时,免责债务承担要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需通知债权人。若遇到债务承担相关问题,由于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义务,获得妥善的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债务承担分为免责和并存两种类型。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且原债务人对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再担责。
2.并存债务承担里,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请求履行债务。
3.债务承担生效条件有别,免责的债务承担需经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则需通知债权人,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进行债务承担时,各方应明确债务承担类型,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同意或通知程序,以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人权益。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免责的债务承担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权利主张对象发生变化,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若新债务人不履行,原债务人无需担责。同时,新债务人可使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例如商业合作中一方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原债务人就不再负责。
(2)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更多选择,可以要求原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比如企业债务,第三方加入后,债权人可找任意一方。
(3)债务承担在程序上有要求,免责的债务承担需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需通知债权人,否则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提醒:
进行债务承担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对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类型的债务承担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分析具体情况。✫✫✫✫✫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债权人而言,在面对免责的债务承担时,要谨慎同意第三人替代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应全面考察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若遇到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情况,要明白不能再向原债务人追责。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原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对于原债务人,若进行免责的债务承担,需获得债权人同意,完成债务转移后不再承担债务责任。若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且仍要做好履行债务的准备。
(三)对于第三人,若参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若参与并存的债务承担,要清楚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债务承担分两类:免责与并存。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退出,第三人成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追债,新债务人可提原债务人的抗辩。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找任一方讨债。
3.免责的债务承担要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则通知债权人即可,不然对债权人无效。
债务承担分免责和并存两种。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新债务人担责;并存债务承担中第三人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且免责需债权人同意,并存需通知债权人。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免责的债务承担里,原债务人退出,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新债务人还能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任选其一要求履行债务。同时,免责债务承担要经债权人同意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需通知债权人。若遇到债务承担相关问题,由于涉及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权益和义务,获得妥善的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债务承担分为免责和并存两种类型。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且原债务人对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再担责。
2.并存债务承担里,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请求履行债务。
3.债务承担生效条件有别,免责的债务承担需经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则需通知债权人,否则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进行债务承担时,各方应明确债务承担类型,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行同意或通知程序,以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人权益。同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免责的债务承担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债权人权利主张对象发生变化,仅能向新债务人主张,若新债务人不履行,原债务人无需担责。同时,新债务人可使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例如商业合作中一方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原债务人就不再负责。
(2)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更多选择,可以要求原债务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比如企业债务,第三方加入后,债权人可找任意一方。
(3)债务承担在程序上有要求,免责的债务承担需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债务承担需通知债权人,否则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提醒:
进行债务承担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对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类型的债务承担法律后果不同,建议咨询分析具体情况。✫✫✫✫✫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债权人而言,在面对免责的债务承担时,要谨慎同意第三人替代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应全面考察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若遇到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情况,要明白不能再向原债务人追责。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原债务人或第三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对于原债务人,若进行免责的债务承担,需获得债权人同意,完成债务转移后不再承担债务责任。若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且仍要做好履行债务的准备。
(三)对于第三人,若参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若参与并存的债务承担,要清楚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债务承担分两类:免责与并存。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退出,第三人成新债务人,债权人仅能向新债务人追债,新债务人可提原债务人的抗辩。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找任一方讨债。
3.免责的债务承担要债权人同意,并存的则通知债权人即可,不然对债权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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